李女士已有三個月的身孕。她曾委托房屋中介公司承租房屋,在中介的介紹下,她與王先生簽訂了房屋租賃合同,承租了對方的房屋。承租后,李女士委托第三方檢測機構對承租房屋的空氣質量進行檢測,最終檢測報告顯示:房屋中甲醛超標。為此,李女士將中介公司訴至法院,要求全額退還中介費5000元。
“我因為初次懷孕,所以多次提醒中介公司,承租房屋一定不能有異味,尤其是甲醛不能超標,以免對寶寶身體不利。可是簽訂合同后,我家人在打掃房屋時感到頭暈難受。”李女士稱,他們為此請了第三方權威檢測機構對空氣質量進行檢測,結果顯示房屋甲醛不符合國家標準。最終,她和王先生協商解除了房屋租賃合同。
李女士認為中介方沒有能夠提供適宜其居住的房屋,房屋不符合居住條件,隱藏巨大的危害,所以中介公司應該全額返還中介費5000元。目前,海淀法院正在對此案進一步審理。
為這為女士的行為點贊。孕期無小事,孕婦不能呆在室內空氣污染的環境,不然后悔莫及。